“法輪功”癡迷者留給幫教幫扶志愿者們的普遍印象:冥頑、固執、怨恨、情緒波動大,難以說服;對李洪志崇拜有加,認為“法輪功”十全十美,只準說好,不準說壞,任何涉及“法輪功”的言論和行為都會激起敏感神經,這種條件反射讓正常人難以理解,幫教難度很大。
邵某,男,67歲,癡迷“法輪功”20余年,由于長期受邪教思想禁錮,思維偏執,很難打破桎梏的樊籠,盲目堅信是“法輪功”治好了他的病,對李洪志感恩戴德,并反復強調“決不放棄大法”。
綜合分析,找準癥結,予以突破
初步掌握邵某有關情況,幫教志愿者感到要實現其邪教思想的轉變,勢必要打一場斗智斗勇的攻堅戰,必須從心理上戰勝他,從智慧上超越他,從人格修養和品行上優于他,并且和他談話時語言邏輯一定要疏而不漏,知識儲備要豐富博聞,對其說服要有理有據,重點放在對“心鎖”的開啟上,針對其思想頑癥,攻其壁壘,破其幻想,喚醒良知。
邵某對李洪志自封的“宇宙主佛”深信不疑,相信李洪志對弟子的“圓滿”承諾定會實現,對幫教志愿者直呼李洪志的名字十分反感,戰戰兢兢,認為“神”的名字,怎能隨意稱呼。針對邵某曾患有神經衰弱、失眠、高血壓等癥狀,雖經多方醫治、鍛煉,效果不明顯,經別人介紹開始習煉“法輪功”,認為能教人做好人,逐漸癡迷上“法輪功”,自認為受益,難以自拔。邵某長期受“法輪功”邪教媒體毒害,把防范處置邪教政策理解為“信仰不自由”,把自己的非法行為說成是“救度眾生”。邵某深受李洪志“去情”論影響,認為情是三界內最骯臟的東西,要想修煉,必須跳出常人的情,達到李洪志所要求的標準,生活中對家庭成員比較淡漠。
扶正祛邪,破立結合,重建認知
針對邵某的癡迷癥結和個性特征,幫教志愿者制定了“正邪對比,系統排毒,多點突破,促其醒悟”的幫教措施。
首先,剝下李洪志“神”的畫皮。說清李洪志為了神化自己拼湊的“法像”:打坐的動作是在公園的草坪上照的,袈裟是從商店買來的戲服,蓮花瓣是繪畫拼接而成的,身后的光圈是手電筒照射的結果,就這樣的PS照,成了李洪志行騙的道具,被“法輪功”弟子奉若神明,每日焚香叩拜。
其次,扯下李洪志“佛”的招牌。講明李洪志為了吸引信徒,擴大影響,神化自己,竟厚顏無恥將自己的出生日期從1952年7月7日改成1951年5月13日,暗示弟子,他就是佛祖釋迦牟尼轉世。事情敗露后李洪志竟狡辯稱,現在改生日只不過是糾正錯誤而已。志愿者向邵某展示李洪志接生婆的指證及李洪志的戶籍登記薄、入團登記表、職工登記表、轉干審批表、原始身份證、新辦的身份證、駕照上的資料證據。
再次,戳穿李洪志假的“神通”功能。李洪志吹噓自己“具大神通,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功能”。弟子們提出讓他演示這“四大功能”,李洪志則氣急敗壞地說:“沒有,哪能演?你們讓我演示,就是要出我的洋相,耍猴呢?”繼而則以如果他要“神通大現”地展示神的形象,“連壞人都會來修煉”作借口,強調就是“要在迷中修”“迷中悟”,說什么“如果什么都讓你看到了,你就不能修煉了”。并專門寫了《悟》和《為何不得見》(《精進要旨》第4頁)兩篇經文來警告那些想要讓他展示證明是“神”的弟子。
可以這么說,李洪志從編造“法輪功”至今,證明其根本不是“神”的證據比比皆是,只是被李洪志“洗腦”受其“精神控制”的“大法”弟子們不敢想,也不會想而已。所以,徹底剝掉李洪志“神”的畫皮,推倒李洪志“神”的牌位,認清李洪志是人不是“神”,而且是壞的人,是讓邵某徹底擺脫李洪志“精神控制”的關鍵。
考慮到邵某一心追求“圓滿”,又和他探討了李洪志胡謅的“圓滿”進程。李洪志利用“修煉圓滿必須信師信法”達到控制弟子的目的,在“圓滿”的時間上一拖再拖,從“前十年正法后十年法正人間”,到如今二十多年過去了,美輪美奐的“法輪世界”一直沒有出現?!皥A滿”的方式也在不斷變換,從“圓滿一個接一個”的“個人圓滿”慢慢變成了“必須都得得救”的“集體圓滿”。從當初“設計”的“白日飛升”的“壯觀景象”到現在“去世也算圓滿”的“秘不發喪”?!皥A滿”的任務越來越重,從個人修煉“精進”“上層次”,到集體配合“講真相”“救度眾生”,“圓滿”的“泡沫”味越來越濃,弟子們日夜企盼的“圓滿”,在朝夕煎熬的“學法”“發正念”“講真相”中早已成了水中月、鏡中花,化為烏有?!皥A滿”只不過是李洪志給弟子們的一個口頭承諾與誘餌,也是李洪志自己推卸責任的一個說辭,這么多年過去,弟子無法“圓滿”,不知道他又推到什么猴年馬月,或讓你達到什么什么樣的標準等等。對此,邵某沉默不語,其心理反應比較復雜,疑慮的種子逐漸發芽。
針對邵某習練“法輪功”身體受益方面,幫教志愿者從人的健康標準分析,指出,人的健康分為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由于“法輪功”人員盲目相信李洪志是“神”,如看什么書,怎么做,干什么事都完全交給了李洪志,精神被控制,處于一種偏執狂狀態,心理受到嚴重摧殘,“修”去了親情、人情、感情;相信“消業”就能祛病,在群體的暗示下,又因為有弟子說,因修煉“法輪功”身體好轉,有效果,大家就重復講、反復講,對那些因練功沒有什么明顯效果,甚至有的弟子出了問題乃至修煉“法輪功”拒醫拒藥不幸病死,大家都不說,極力回避。如果有人提起,大家會異口同聲極力開脫,說這個人沒有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當發現有人出偏或自殺、自焚了,則會說,他不是修煉人,他是來破壞“法”的等等,這種群體暗示不能做到客觀、公正和真實。
從生理健康層面來看,大量“法輪功”習練者聽信了李洪志的邪說而走火入魔或諱疾忌醫,加重了病情,甚至失去了生命,有大量事實證據證明修煉“法輪功”拒醫拒藥而死亡的例子,借此點明邵某幫教前血壓不穩定,頭暈頭疼,經醫生診治,大家的關愛下,服下降血壓和軟化血管的藥物后,血壓開始穩定,頭疼頭暈癥狀消失,可見“法輪功”并沒有根治邵某的高血壓,由此證明“法輪功”是危害大于益處。經親身體驗后,邵某開始反思“法輪功”的“業力說”,并逐漸接受幫教志愿者的幫扶。
針對邵某對社會的偏見和信仰理解的偏差,幫教志愿者從國家城鄉就業規模持續擴大,人民收入較快增長,家庭財產穩步增加,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脫貧攻堅戰略取得全面勝利等方面,實證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人民通過改革開放過上幸福的日子。隨之,幫教志愿者又從宗教與邪教的區別談起,說明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并闡明信仰自由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宗教信仰是個人的事情,任何人都可以依其內心的意愿作出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只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行使權利,任何人和組織均無權干涉。而“法輪功”并非宗教,李洪志所說的“法輪功”“既不邪,也無教,何言邪教”,“將來的人會認為(法輪大法)是宗教”的詭辯蠱惑,致使信徒執迷不悟,挑起事端。西方一些反華勢力也別有用心,硬把“法輪功”問題說成是“宗教信仰”問題,為他們打起“人權”旗號干涉中國內政尋找借口。這些人的所作所為,越發證明了“法輪功”組織的邪教性質,也進一步了澄清“法輪功”與宗教的區別。
李洪志的所謂“救度眾生”,只不過是為了利用修煉者的善良來達到自己的險惡目的。假使李洪志明說讓弟子去做與政府對立的事,肯定沒人去做,但一說讓去“救度眾生”,“大法”弟子就不假思索地樂意為之,因為這些人好大喜功,喜歡得到表揚、肯定,陶醉虛幻的榮耀中,但卻失去了分辨是非的能力。由此可見,“救度眾生”只不過是李洪志利用“大法”弟子好大喜功的心理與政府叫板的手段,是從事反動政治活動的一把遮羞傘,是對弟子進行精神控制的手段,其結果直接把弟子推向政府和社會的對立面。
以情為媒,喚醒良知。在幫教工作中,志愿者發現邵某雖然對自己的老伴和兒子冷淡,但卻對孫子疼愛有加,為此,幫教志愿者決定在“情”字上想辦法,利用親人對其牽掛作為一個突破口,用親人之口,表達幫教工作所需。當邵某的兒子帶著孫子來到邵某面前,邵某十分吃驚,連連表達感激之情,幫教志愿者們不失時機地向邵某闡述“法輪功”的危害性及反人類性,指出,若邵某如繼續修煉“法輪功”,會給家庭和三代人帶來怎樣的后果?尤其是孫子即將升入中學,需要邵某的關心和照顧,因為祖父在家中的地位是無人可替代的。幫教志愿者在肯定了邵某的親情和愛心的同時,指出李洪志讓“法輪功”弟子修去和放棄的是純真美好的感情,膨脹的卻是頹廢、冷酷、陰暗的心理與消極悲觀的人生態度。李洪志讓弟子們舍棄生命中最有價值的東西,并美其名曰“放棄就是提高”,實在是傷害并破壞生命之舉,絲毫談不上善心可言。當幫教志愿者講到地震中教師為救學生用自己的脊梁撐起倒塌的門框,母親為救嬰兒咬破手指供女兒吮吸營養時,邵某連連感嘆,并為之震動。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經過幫教志愿者們連續日日夜夜,正義與邪惡的較量,智慧與愚昧的碰撞,邵某終于在迷茫和痛苦中浴火重生,走出了邪教泥潭。
回歸社會,注重鞏固,實現轉化效果再夯實
對于回歸社會后的“法輪功”人員,在失去了教育幫扶的外力或者環境,由于思想轉變不徹底,一旦有風吹草動或者受到邪教分子蠱惑或者拉攏往往會出現反復。為了幫助轉化后的“法輪功”人員更好地掌控自己的人生,順應自然,學會在對的時間做好對的事情,重新鼓起生活的風帆,離別之時,幫教志愿者贈送邵某一些傳統文化書籍,讓他重新梳理自己的思維方式,提升自己人生的領導力,認真對待今后的生活,并且幫扶志愿者積極與街道、社區溝通聯系,提出指導性幫教幫扶意見,共同做好邵某的后續接茬鞏固。幫扶志愿者們適時登門到邵某家中進行接茬幫教,對其回歸社會的情況進行充分了解和思想再教育,鼓勵其面對現實,勇敢樂觀地面對今后的人生。
【責任編輯:劉宇琦】